关于我们经贸新闻产业技术商情发布釜山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韩合作企业名录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韩国政府禁止进口含石棉滑石粉
2009-04-10 13:56  文章来源:韩联社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韩联社报道,韩国关税厅决定,对所有进口滑石粉进行是否含有石棉的检测,一旦发现,就立即禁止进口,对于医药品和化妆品,则决定检查流通原料中是否含有石棉。另,韩国知识经济部决定对使用滑石粉的橡胶、纸类等产品进行检测,并根据其结果在6月末之前设定检查标准,制定今后的管理方案。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韩国央行称景气下滑趋势开始放缓    2009-04-10 13:49
韩国3月外汇存款增加9.7亿美元    2009-04-10 13:47
韩企划财政部长官称 韩国经济将在年底或明年初缓慢复苏    2009-04-09 14:43
韩国经济第二季度可能比第一季度有所增长    2009-04-09 14:42
韩国政府成功发行30亿美元外汇平准基金债券    2009-04-09 14:37
韩国企业向我国出口减少微尘的环保技术    2009-04-08 15:15
韩国产液晶显示面板出库量占有率世界第一    2009-04-08 15:14
诺基亚手机时隔6年重新进入韩国市场    2009-04-08 15:12
韩国一季度海外成套设备接受订单额减少61.3%    2009-04-08 15:10
韩国政府禁止销售含有石棉成分的化妆品    2009-04-07 14: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釜山总领馆经商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