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釜山总领事馆经贸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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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农水产物品质管理法》《粮谷管理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畜产法》《种畜等的生产能力、规格标准》《畜产品加工处理法》《饲料管理法》《肥料管理法》《植物防疫法》《关于鸟兽及狩猎的法律》《水产品法》《水产品检验法》《食品卫生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等。对进口工业品,韩国主要依据《品质经营与工业品安全管理法》《电器用品安全管理法》《电器通信安全法》和《电波法》等,对其实施安全认证(KC认证)。其中,部分纺织品、化学、机械、土建和生活用品经检验机构检查合格后,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交“自律安全确认申请书”,韩对其实施强制认证。